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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那就先进城吧,也好打听消息。”
杜蘅自告奋勇地做了向导。据杜蘅说,他来到这个小城已经有一年多了,由于每天都蹲在大街上乞讨,所以对来来往往的各色人等都很熟悉。根据石头的讲述,石头的恩人很有可能就在这个城里。如果石头能够把他的恩人画出来的话,自己应该能够认出来。
石头很是郁卒,当时那个年轻人慌慌张张地路过,一不小心绊倒了,额角正好磕在了石头上。正是那一点鲜血,让石头有了灵性。当时那人爬起来就跑了,动作太快以至于初具灵识的石头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看清他的模样。这也正是石头最郁闷的一点。石头郁郁地缩在苏岑怀里:“那个人当时磕得不轻,估计额角会留疤吧。你有没有见过一个额角有一块大疤的年轻人?”
杜蘅无语地看了看石头:“就算见过,他也是个额角有一块大疤的老头子。”
石头这才想起来,离那场邂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若真是个老头子也还好,就怕真的如苏岑所说,那个人早已不在人世了。
“如果那个人已经死了,会怎样?”苏岑问。
石头闷闷地在苏岑怀里蹭了蹭,换了个舒服一点的姿势:“不怎么样,那就只能去找他的转世了。”
“啊?”杜蘅十分不解,“为什么这么麻烦?说到底不过是那人自己不小心磕破了脑袋,你只是恰好得益罢了,何必这么想不开?”
石头嗤笑:“对你们人来说当然无所谓,可妖是向来有恩必偿的,何惧艰险。”
杜蘅沉默。
于是,这三个就蹲在街角乞讨了整整一天。
开始时苏岑很好奇:“乞丐不是应该穿得破破烂烂的么?你要不要先去换身衣服?”
杜蘅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大哥,你那是什么眼光?搞得惨兮兮地叫花子早就过时了,大家的日子都过得不容易,谁有那闲工夫去同情别人?也就是遇到自己看得顺眼的人才会施舍点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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