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家老宅,二楼书房。
陆至凌靠在真皮转椅上,一边打电话,一边审阅电脑上的文件。
“宁城最近天气怎么样?我这连着下了好几天的雨,好烦哦。”
“我和你说,这边东西可难吃了,我就跟羊圈里的羊似的,天天啃草料,两个月我瘦了十二斤!十二斤啊!好想吃张婶做的红烧蹄髈呜呜。”
“对了,你和我嫂子怎么样?你俩相处融洽吗?她在家住得习惯吗?我寄的礼物她喜欢吗?”
“喂?哥?陆至凌?志玲啊——”
陆至凌嘴角抽了抽,“陆至心,你很闲吗?很闲就去背台词,挂了。”
“哎别呀,你还没说我送的礼物她喜不喜欢呢!”
陆至凌想起那几件色彩缤纷款式夸张的高奢女装,只觉得头更疼了。
“她工作性质特殊,你买的衣服不合适。”
“为什么?可以下班穿啊,又没人规定在殡仪馆上班就要一年到头黑白灰,女孩子就是好好打扮自己……等会儿,你根本没给她对吧?那些我选了好久的——”
陆至凌把手机拿远,避开高音攻击。
这时,庭院里传来一阵欢快的狗叫声。
陆至凌走到窗边,只见花园的石径旁,姜引蹲在一片浅粉色的绣球花丛中间,正手法熟练地rua着一只通体雪白的萨摩耶犬。
看她的打扮,应该是刚到家。
“是晴天吗?我好像听到晴天的声音了!”
陆至凌心想你这耳朵比狗还灵,就见萨摩耶摇摇尾巴躺了下来,一边朝姜引露出肚皮,一边还在卖力扭动。
晴天是陆至心捡回来的狗,当时正值宁城的雨季,在收养它的那一天,雨住天晴,所以起了这个名字。
齐人有一妻一妾……这就是齐人之福的由来。景程开着货车拉快递,突然间就穿越了,而且正好魂穿这个“齐人”身上。幸福来的太快,景程一下子就到了人生巅峰。可艰苦的生活条件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家徒四壁啊,一家人穿着麻布衣衫,饭都吃不饱。想吃肉?那是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住的是茅草屋,漏风又漏雨,出门只能靠双腿,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
罗有有前世为了赚钱拼了命,一朝重生,发现父亲本是富家子弟,却因恶毒女人一念之间人生被偷,而她的亲儿子却代替父亲过上流生活。为了父亲回到正轨,女主装傻充愣,拿回信物,让父亲离开海城,重回南家。本以为父亲成为南家老三,可以过几天安稳日子。没想到鸠占鹊巢的那一家子,总是要在人前挑事,特别是那假千金,心机的很。罗有有也不怕......
[双男双强——略带刑侦+虐,超级虐,]偏执十年,没有觉醒,始终追随初心。十年追随,终得如常所愿。为了他,可以放弃一切,命也亦可:“你不愿意?”车臣枫后背发凉:“不愿意!”程飞扬笑了,笑得开心,他什么都可以,只要他高兴:“我愿意,为了你,我都愿意。”双强男一男二,极限拉扯,虐到心肝疼!......
我是一个准备留学的普通留美留学生,正准备努力学习天天向上,留学归来建设美丽祖国! 可是,踏上美利坚的那一刻,一切都不一样了…… 你拿起了篮球! 你走进了球场! 你在球场的山呼海啸中不断的往前走着! 分位时代最强的五大分位之一 大前锋时代最强五大大前锋之一 小前锋时代最强五大小前锋之一 最后,当我成为联盟第一中锋的那一刻,我发现,我已经没有了敌人。 看着手上的篮球,我沉默了片刻。 我,真的在打篮球! PS:一个不会任何篮球的小子意外被篮球入魂的故事,还请大家能够耐心的看他一步步的成长。...
一天冷傲不可一世的冰山王爷蓝钰出现在了太医院:“茗烟,你一转眼都一个月宿在太医院了,今天跟本王回去!”“不回!”“回去!”“偏不回!就不回!”“你可想好了?”“不回!”“那本王也宿在太医院!”“钰王殿下千岁千千岁!万万使不得,与礼法不合。”.........
不添狗,不受气,不圣母,不委屈,杀伐果断,随心所欲不受约束。季长生渡劫失败,又遭到仇家偷袭而身死道消。机缘巧合之下,他的残魂跨越时空在蓝星借体重生。他凭着自身实力,在蓝星横行霸道。不服?杀了。嚣张?斩了。很跳?屠了。无论是谁,只要招惹到他,必死无疑。他继承家业,用强势血腥残暴的手段,解决掉龙国的内忧外患,他以无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