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啷――!”
路远手上的探照灯直接掉落在地,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动静。
路远瞳孔骤缩,几乎是连滚带爬跑到了那具尸体旁边,他慌张伸手试了试对方的鼻息与脉搏,然而这名男子早就没有任何生命体征,无论是冰冷的体温还是停止跳动的心脏,无一例外都彰显着他早已死去多时的事实,只是不知为什么没有腐烂。
路远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下意识搜寻着车厢其他的角落,想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游客,然而四周空空荡荡,没有别的活人,也没有别的尸体。
躺在地上的那名男子容貌年轻,五官俊秀,最多二十五六岁出头的年纪,衣服是材质名贵的西装,指尖修长白净。尽管早就没了生命气息,却依旧不难感受到对方生前一定是个文质彬彬且极其讲究的人。
额头有一处早就凝固的血痂,应该是车祸造成的致命伤。
离尸体不远处有一副早就碎掉的金丝边眼镜,框架已经扭曲得变了形,刚好卡在座椅缝隙下面,一块写着“老弱病残孕专座”的塑料牌摇摇欲坠地挂在墙上,结满了细细的蛛丝与尘灰。
路远见状上前将那副金边眼镜捡了回来,然后仔细对比了一下地上躺着的男子,脑海中记忆浮现,忽然想起了这名游客也是旅游团的一员。
路远自从进山旅游之后就有些水土不服,当时坐在大巴车里,有一半时间都是睡过去的,并没有记住其他游客的长相。但他依稀记得对面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名西装革履、戴金边眼镜的男子,因为对方太过体面斯文,与那个穷山沟沟格格不入,故而印象颇深。
没想到就这么死了……
路远心中一时百感交集,他闭了闭眼,沉默许久,最后一言不发将那副破碎的眼镜叠好,轻轻塞入了那名男子的上衣口袋,捡起探照灯,将对方的尸体一点点挪出了大巴车内部。
路远穿越到虫族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根据大巴车上所累积的尘埃,不难猜出他们几乎是同时掉入这个时空的,少说也有三个月。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这名陌生男子的尸体一直没有腐烂,依旧保持着生前的状态。
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路远虽然与对方素不相识,但总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他曝尸荒野。
路远从随身的背囊里拿出军工铲,直接找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将这名男子掩埋入土,连同大巴车上所有零碎的现代物件一起埋了进去,期间他还发现了这名男子的钱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姓名栏写着两个工工整整的字:
韩宴。
大抵是对方的名字。
齐人有一妻一妾……这就是齐人之福的由来。景程开着货车拉快递,突然间就穿越了,而且正好魂穿这个“齐人”身上。幸福来的太快,景程一下子就到了人生巅峰。可艰苦的生活条件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家徒四壁啊,一家人穿着麻布衣衫,饭都吃不饱。想吃肉?那是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住的是茅草屋,漏风又漏雨,出门只能靠双腿,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
罗有有前世为了赚钱拼了命,一朝重生,发现父亲本是富家子弟,却因恶毒女人一念之间人生被偷,而她的亲儿子却代替父亲过上流生活。为了父亲回到正轨,女主装傻充愣,拿回信物,让父亲离开海城,重回南家。本以为父亲成为南家老三,可以过几天安稳日子。没想到鸠占鹊巢的那一家子,总是要在人前挑事,特别是那假千金,心机的很。罗有有也不怕......
[双男双强——略带刑侦+虐,超级虐,]偏执十年,没有觉醒,始终追随初心。十年追随,终得如常所愿。为了他,可以放弃一切,命也亦可:“你不愿意?”车臣枫后背发凉:“不愿意!”程飞扬笑了,笑得开心,他什么都可以,只要他高兴:“我愿意,为了你,我都愿意。”双强男一男二,极限拉扯,虐到心肝疼!......
我是一个准备留学的普通留美留学生,正准备努力学习天天向上,留学归来建设美丽祖国! 可是,踏上美利坚的那一刻,一切都不一样了…… 你拿起了篮球! 你走进了球场! 你在球场的山呼海啸中不断的往前走着! 分位时代最强的五大分位之一 大前锋时代最强五大大前锋之一 小前锋时代最强五大小前锋之一 最后,当我成为联盟第一中锋的那一刻,我发现,我已经没有了敌人。 看着手上的篮球,我沉默了片刻。 我,真的在打篮球! PS:一个不会任何篮球的小子意外被篮球入魂的故事,还请大家能够耐心的看他一步步的成长。...
一天冷傲不可一世的冰山王爷蓝钰出现在了太医院:“茗烟,你一转眼都一个月宿在太医院了,今天跟本王回去!”“不回!”“回去!”“偏不回!就不回!”“你可想好了?”“不回!”“那本王也宿在太医院!”“钰王殿下千岁千千岁!万万使不得,与礼法不合。”.........
不添狗,不受气,不圣母,不委屈,杀伐果断,随心所欲不受约束。季长生渡劫失败,又遭到仇家偷袭而身死道消。机缘巧合之下,他的残魂跨越时空在蓝星借体重生。他凭着自身实力,在蓝星横行霸道。不服?杀了。嚣张?斩了。很跳?屠了。无论是谁,只要招惹到他,必死无疑。他继承家业,用强势血腥残暴的手段,解决掉龙国的内忧外患,他以无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