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始于宇宙之初,终于轮回之末。由于性格原因,煊朕两人是最为默契的,更多的闲暇两人选择一起发呆。彼此话语不多,偶尔一阵风吹起是煊的发,是朕就会抬手,让那发丝落入自己的掌心。
“那份数据是我改的。”是朕说。
是煊没有回头,眼底一如既往地温柔,“我知道。”
sbsp;3
party之前,几乎所有人都去温泉里放松了一番,大家换上酒店准备好的浴衣,神清气爽地赶赴战场。
一进门,是朕就被满桌的酒瓶震撼了。他迄今为止的饮酒经验还定留在那杯纯天然无污染小麦啤酒掺马尿的勾兑酒,啤酒是啤酒,正不正经,是朕就不知道了。光看这酒瓶子,是朕就肝疼,更别说酒桌上的那位爷已经喝上了。
士爷一手拎着酒瓶,一脚搭在桌上,正仰在椅子上跟对面几个隔壁学校的插科打诨,无意间往门口一扫。诶呦,美人儿!
是煊下午为了利用是朕的身份混进发表会现场,所以换上了黑色的短发。这会儿已经没有审查的必要,是煊就放下了自己的白色的长发。他平日里长发的时候不多,今天穿得古风,play一下。
感受到士凉火辣辣的视线,是朕面无表情地,把是煊露出肩膀的领口拽上了。
士凉开心开心极了,美人来美人去,拉着是煊好个转。他以前就觉得冷小台和安以乐漂亮,老煊也漂亮但他不敢泡。现在觉悟不一样了,仗着他老哥这张脸,是煊不会不给泡的。
很快他就发现,是自己被泡了。
两人不顾是朕的死么咔嗤眼,手拉着手,在会场里一顿胡吃海喝。是煊毫不隐晦地向士凉展示了自己吃空宇宙的魄力,还不断赞扬人类在饮食方面的智慧,“我创造人类的最初目的,就是相信他们会开发餐饮界的无限潜力,丰富菜品的多样性,人类问世之前,尼布罗萨只有芝麻糊糊。”
士凉可怜巴巴地把自己盘子里的鸡腿夹到是煊盘里,“可是在人类之前,你不是还创造了恐龙。那也是你的学科作业?”
“哦。你说恐龙啊。”是煊优雅地往嘴里漩肉,“以前地球是我们尼布罗萨的饲养园,养点鸡养点鹅,养点恐龙。你们人类还给恐龙灭绝整出一堆学说,其实是有天我突然想吃顿饱饭。”
“……”为那些倾尽一生献身恐龙研究的科学家心疼30s.
sbsp;4
关于海喝,后续是这样的。
+++++万年大战,天地交崩,三族并立,神器沉沦。一个没有灵根的山野少年,从尘世走来,为报大仇,历经磨难。以一剑而成万剑,因道心而入魔劫!挥掌中剑,杀不尽恩怨,斩不断情仇。是痴是癫,无惧世人冷眼;成仙入魔,只在一念之间!......
沈星淮是神壕文中漂亮矜贵的小少爷,他住的城堡有一千个足球场那么大,每天早晨,一百名佣人站在五百平米的大床旁叫他起床,零花钱以亿为单位,私人飞机开一次就扔,游艇是日抛的…… 他本以为自己会这样朴实无华地过一辈子,但万万没想到,他穿书了,成了被疯批反派叶修忱养在笼中的金丝雀。 叶疯批又狠又疯,坐拥万亿资产无心经营,整天想着毁灭世界和主角们同归于尽,临死前还拉着他一起陪葬。 沈星淮穿进来后,嫌弃地坐在叶疯批的五层大别墅里,看着家里十几个佣人,愁得慌:“啧啧,穷成这样,以后得勒紧腰带过日子了。” 正在搞事的叶疯批眼皮突地一跳,点开手机消费信息: -5000000.000$ -78000000.000$ -980000000.000$ 叶修忱盯着信息上的零数了好一会儿,面色凝重地吩咐司机:“调头去公司,今天不搞事了,得先赚钱。” *** 幽黯的深夜,关着灯的房间,叶修忱站在窗前,目光颓败阴鸷,血脉觉醒,又忍不住要发疯:“这人间不值得,毁灭才是归宿!” 沈星淮伸出细白的小手拉住他的大手,温柔地望着他,贴心地将消费账单放在他掌心:“修忱,游轮打折,满百亿减一千五,我觉得挺划算,买了两艘,顺带还买了一处港口。” 叶修忱颓败阴鸷的目光瞬间变得平和,浑身干劲十足:“买得好,睡吧!明早三点半,我还得去公司加班。” 漂亮娇气吞金受v疯狂赚钱养老婆没时间搞事情攻 高亮:攻的疯批属性前期会不定时发作,受不了的小可爱请撒腿跑,千万别难为自己,弃文不用告知,谢谢!!!or2...
灾风天域中漂浮的天空岛,天龙的身影在灾风中隐现。神赐大陆上建立的巨人城,巨人的身形在山川上临步。无尽海域下存在的沧茫宫,海兽的身体在深海下游戈。代表三神的种族,灾厄之神留下的无尽灾难。在血染的战场中活下来,才能与灾厄相对而视。......
这是关于一群山精野怪谈恋爱的故事,罗安鱼是一只鲤鱼精,鹤白羽是一只仙鹤,他俩小的时候有过一面之缘,后在学院成了师兄弟。小鱼儿和白羽哥哥在一次次的出任务中情愫暗生,看强强联合扫平一次又一次危机。副CP好几对,糖多虐少读者体验感佳嘿嘿。......
再见梁聿修,是离婚后第四年。故地重逢,她正与他的朋友相亲。那人还是项目方合伙人,温伽南担心被他影响,开口想要撇清。而他态度冷淡:“你的担心很多余。”又见面,他成了项目负责人,坐在甲方的位置上:“幸会,温组长。”-原来上瘾的不是心动,是你,而我竟没有发觉,在漫长的岁月里,细细碎碎全是痕迹。一个先离后爱的小故事。...
“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 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女人。” 陈潮初中时在老家住了三年。对那片染着泥土和青草味道的土地,他一直没爱起来。 回到那儿的第一天,卡车上载着他们全家的行李,经过了一片棉花田。 棉花田里站着个小姑娘,半长头发被风吹乱,手上沾满了泥。他当时穿了条不合身的长裙子,又白又干净。 直男小帅哥和老实人小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