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端着一个普通的不锈钢大碗,一边把它放到房间里唯一的小桌上,一边向她招手示意。牧雪犹豫着起身朝前走去,却没曾想碗里的食物让她再次感受到了震惊。
那是一碗粥,腾腾的热气让浓厚的肉香味在整个房间弥漫开来。雪白粥米里夹杂着大块煮得近乎散架的瘦肉,切成丝状的新鲜菜叶堆在上面,最顶上撒了一小撮嫩绿的葱花。
牧雪都能清楚听见自己咽口水的声音,毕竟一直没有进食,又在群交中耗费了大量体力的她现在真的很饿很饿。但这不是主要原因,因为就算她刚吃过食物,看到这碗粥也一定会很难把持这几乎是她那么多年来见过的最好的食物!不是硬邦邦的干粮,也不是稀得比水好不了多少稀粥,甚至比她们过去奉为宝贵珍馐的肉干还要诱人。那是热气腾腾的肉汤和大米啊,并且不是一小碗,而是很大的一碗!
见牧雪一直只是盯着碗发呆,男孩儿摸了摸鼻子,有些抱歉地把桌上的勺子递到她手里。
“不是我不想给你弄丰盛的只是,呃,想到你身体不太好的样子,又昏迷了一天没有进食,还是先吃点容易消化的东西对你比较好。”说着他又体贴地把一旁的凳子拉了过来放在她脚边,“快吃吧。”
牧雪握着勺子再次看向他,仿佛是在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可以喝下这碗粥,在男孩的眼里得到肯定后,她有些颤颤地轻声道谢,接着就捧起碗急不可耐地狼吞虎咽起来。
“你慢一点,不要呛着啊,要是不够锅里还有。”粥在端上来之前就已经凉过一小会儿,现在的温度应该是正合适到不会烫嘴,所以他倒也不担心她会被烫到。
“我该怎么称呼你?”房间里没有多余的凳子,于是男孩只能靠在墙上。此时他只手搭在桌沿,半个身子都俯下来看她,“你叫什么?”
这些肉当真是炖得入口即化,浓浓的肉香与带着淡淡咸味的软烂白米混合在一起,美味得令人咂舌。牧雪吃得连小脸都变得红扑扑的,回答的话语也比起先前的小心翼翼多了一点上扬的弧度。
“牧雪。”
“牧雪?哪个牧?”
“牧羊的牧。”
见少女的心思都在手捧的这一碗热粥里,回答简短得不能再简短,于是少年便自己打开了话匣子。
“我叫胡桃,就是你知道的胡桃的那个胡桃。我们这儿的人大多都有外号,比如华隽就是上午给你递水的那个,我们都叫他花卷儿,哈哈,还有个叫罗文柏的,我们就叫他萝卜不过他们那都是绰号,只有我真名就叫胡桃,唉,有时候总觉得有点吃亏。”男孩儿自顾自地说着,脸上却渐渐升起一丝羞赧,“话说你对我还有印象么我们上午的时候,也”
也做过爱。就是这么普通一句话,但看着女孩安安静静埋头吃饭的样子,不知为什么胡桃有些羞于说出口。
牧雪似乎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仍然在努力进食。胡桃叹了口气,有些丧气地想,今天和她做了的男人那么多个,看她一直都被操得迷迷糊糊的。自己又那么普通,一直也没捞着跟她说话的机会,她怎么会记得自呢。
把最后一口粥喝完,又认真地用勺子把碗里残留米粒全都刮进嘴里,牧雪甚至还想把碗壁上挂着的汤汁都舔个干净,想了想,终究因为眼前有人而作罢。她放下碗,满足地舔了舔嘴唇,再看向男孩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真的太谢谢你”
胡桃的目光被那条小舌吸引了去,嘴里顿时没了声。女孩小巧的舌尖舔过红润饱满的嘴唇,唇上挂着的乳白色液体悉数被舔进口里吞咽了下去。上午才刚刚体会过的,将这张樱唇含在嘴里吸吮的感觉此时又占据了胡桃飘忽的脑海。还有女孩那柔软紧致、湿热滑腻的小穴带来的让人沉迷的快感他多希望能再给她些别的东西舔舔,看她是否也会吃得那么满足。比如他的精液但他却不能这么做。
征途英魂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历史军事小说,征途英魂-大漠姑臧-小说旗免费提供征途英魂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我的家族世代背负着一个秘密。至今未曾断绝,可是到了我这一代,却有了不同。自从三星堆面世,揭露了古蜀文明的存在。我发现,这些都与家族的秘密息息相关。看我如何撑起家族重担,守护传说中的事物。......
叶芝携带游戏账号中的顶级烹饪天赋,穿越为伯爵之子,成为一名边陲的领主。“传奇魔兽?天灾古龙?好像都能做成好吃的啊......”一个厨子,剑士,诗人,国王的故事。【中世纪,类DND,领主种田】【已有六百万字完结作品,可放心入坑。】...
一次受操控的穿越,把现实中的相关人物推到风口浪尖。老油条的胎光乍入褚照天的泥丸宫,凭职业穿越者的经验察觉到:大实业家褚慕勇这儿子是根恶棍,带着人见人恨,鬼见鬼愁的气场。褚照天一个多月前出车祸,撞隔离堆没撞赢,从动物人变成植物人。老油条不愿承担孽债,想开溜,可宿主的七窍已被法器堵住,老油条的爽灵、幽精、七魄相继入驻,......
蝼蚁亦有逆天志,凡血亦能染苍穹!孤儿苏尘,携神秘源石,修镇狱神功,踏遍破碎山河,开启逆旅征途!斩天骄,灭魔头,闯绝地,探星海!上古因果缠身,灭世劫难在即!他以刀锋破万法,以意志撼乾坤!这是一曲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于毁灭中寻求新生的不屈战歌!......
应翩翩,当朝权宦之子,统领密探无数,貌胜好女,风姿卓绝,心狠手辣,声名狼藉。 他是皇上手中最利的一把刀,也令满朝文武谈之色变,敬而远之。 有一天,他意识觉醒,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书中,即将遭遇被情人辜负、被朋友出卖、众叛亲离、家破人亡等剧情,眼前的茶杯中还被人下了疯药。 既然好人混不下去,他索性决定当一名真正的混不吝,痛痛快快地活一回! “作恶”的第一步,就从报复那个与他交往多年又背叛他的镇北侯开始。 应翩翩坐在专门为了铲除他而准备的鸿门宴中,面前摆着毒酒,香里焚着迷药,两边都是埋伏妥当的刀斧手。 他微微一笑,满脸柔情:“侯爷,让我再敬你一杯酒吧。” 镇北侯看着相恋多年的心上人,目光复杂:“好。” 应翩翩离座,上前,捧酒,然后趁其不备,一刀把镇北侯捅了个对穿。 他脚踩前男友,手提错金刀,笑嘻嘻抹去溅在脸颊上的一滴血。 “看来还是当个大反派有意思。” 结果——? 曾经跟他不共戴天的仇人成为了他的痴汉小弟; 曾经一天骂他十封奏章的言官对他赞不绝口; 曾经天天琢磨刺杀他的手下愿意为了他献出生命; 曾经恨不得把他头颅吊在城墙上的蛮夷首领跪伏在了他的面前。 …… 还有那个传说中令天下人闻风丧胆的圣教教主,也来到了他身边,倾身执手一吻。 “无论忠臣良将,还是乱臣贼子,我这一生,都只为陛下而战。” ——为什么开始“作恶”之后,反倒全天下都成了他的死忠粉? 坐在龙椅上的应翩翩今天也还是很疑惑。 白切黑惧内攻&疯批作精受 PS:“作恶”是加引号的,主角没有任何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为防止误会特此说明,谢谢大家! 【画师:木寒阁-醋栗;非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