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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父垂下肩膀:“时代变了。”他伸手推了下桌上的蒸笼:“你看看这点心,以前哪有这么多花样。换你,也选个新鲜的尝尝。”
众人都不说话,姨父又说:“以前啊,大哥二哥穿旧了衣服给我,我不嫌,破了几个洞我也高兴!现在,人人都想着穿点不一样的,破了不穿,旧的也不穿!不然面子过不去。”
姨妈说:“这是在香港。想想其他地方,有件衣服穿就不错了。”
姨父说:“我不是不想做新款,我没做过啊!我做了十年,我只会做那些老款,经典不出错。要我抄袭对面的设计,我宁愿继续做老款。”
姨妈拍他的手背:“对,不能抄袭。”
陆蔓君觉得哪里用得着抄!独立设计完全不是问题啊!陈珂一直紧跟流行趋势,而她大概知道一点,还能帮忙画图。“姨父,我和陈珂不是会嘛!你要是有心做,我给你画个草图,你先看看。”
陈珂也来了兴趣,一瞬间直起腰来:“谢天谢地,老爸终于开窍了!”
姨妈也笑了,侧头看姨父,“既然孩子们都这么说,就让他们试试呗。试做一两套衣服,看看效果怎样,不行就算了。”
姨父看着他们殷切的眼神。突然想起了带他入行的师傅说的话,“不少经验丰富的裁缝,时间久了就成了老顽固。脑子里总想着剪裁啊布料,却不怎么在意款式设计。那怎么行!裁缝不是只有裁和缝两件。要知道它不是一门手艺,而是创造,绝对不能故步自封!”他发现自己恰恰成了师傅口中的老顽固。
姨父终于点了头:“行吧,让你们试试!”想了想又补充一句:“给你们三个月的限期。要是衣服还是卖得不好,那就别乱捣乱了。”
第14章 吃夜宵
人的潜力真是无限的。过完美好的周末回学校,陆蔓君发现李恬恬像变了一个人,默写单词全对。尽管让她独立完成英文作业有点吃力,但是进步已经非常大了。
李恬恬一看默写的单词全对了,特别有成就感。她转头拿着作业跟班级第一高大伟炫耀:“你看看,你看看!全对!”
高大伟苦着脸看了几眼,捧场地鼓掌:“真厉害!”
李恬恬骄傲地哼了一声,越学越有兴趣。
可惜渐渐又出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因为李恬恬极度热爱英语,她偏科了。她几乎是用全部时间来学英语,包括中文课、数学课、常识课……所有课。老师们也不怎么管她,不敢管,也不想管。没人对混世魔王有什么“拿到中学毕业证书”的期待,只希望她别再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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