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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大的要塞联军缓缓行走在前往边陲镇的路上。
队伍最前方的是要塞六大家组成的骑士团。从各家骑士的盔甲和打扮上,就能看出其所属家族实力的差异。毫无疑问,最为醒目的当属莱恩公爵麾下的骑士们,胯下的坐骑都是来自王都的短尾马,善于长跑,体形比其他马匹大上一圈。坐在马背上的骑士更显得威武不凡,他们的盔甲由要塞“锤子与龙牙”铁匠铺统一打造,银光发亮的厚实护胸上雕着硕大的狮头,肩甲处则是两只狼头,仿佛在张嘴咆哮。背后披风上绣有精致的花纹,腰间还系着红色的绸带。
这些骑士可不是样子货。每年邪魔之月结束后,他们都要负责出城清剿残余邪兽,保证陆路畅通。每个人都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战斗经验,论起单打独斗,他们并不比王都骑士团差多少,只是数量上略显不足——当然,以公爵之力攒出一支一百五十人的精锐骑士部队,已是笔十分惊人的花费了。
莱恩公爵满意地看着这支锋锐之师,毫无疑问,有了他们的力量,西境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得了他。
走在队伍中间的是佣兵部队,他们的装备相比之下就逊色了不少,大部分人穿着有些老旧的锁甲或片甲,要么缺了护手,要么没有头盔。还有一部分人只装备了廉价的皮甲,武器也是各式各样。他们沿道路散的很开,三三两两地搭在一起,边走边大声谈笑,似乎此行不是为了去战斗,而仅仅是一场踏春观光罢了。
排队伍尾端的是被各领主强征来的自由民,他们拖着一辆辆运载着食物和帐篷的独轮,慢吞吞地跟在佣兵身后。行进速度的差异使得这支一千五百人左右的队伍拉得非常长,最前面的骑士部队需要时不时停下来,等待后面的人马跟上。
“大人,”麋鹿伯爵希尔泰.梅德拉扯缰绳,让自己和公爵齐头并进,“我们离边陲镇还有小半天路程,顺利的话,应该能在犬时(下午4点)到达。到时候部队是休整一夜,等隔天早晨再行动,还是立刻向领主城堡发起攻击?”
“难道你还想在野地里睡上一觉吗?”公爵笑道,“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躺在城堡的大床上,而不是湿漉漉的泥巴里。当然,王室的脸面还是要顾及的。抵达边陲镇后,我会先派出使者,劝他投降。”
金银花伯爵走在稍微靠前的位置,他回过头,“骑士们走了一天,人和马都疲惫了,直接进攻的话会不会不太妥当?毕竟,罗兰.温布顿靠他那点矿工安然度过了整个邪魔之月,我觉得我们还是谨慎点好。”
“哈哈,别人不清楚也就罢了,连你也不知道邪兽的底细吗?我的老朋友。它们在野外时的确可怕,行动迅捷,力气又大得惊人,但有堵城墙的话,大多数邪兽都只是靶子。它们终归不过是群野兽。”麋鹿伯爵耸肩道,“我倒是惊讶他能这么快建出一座城墙,可是光凭这个,总不可能抵挡住我的骑士们吧?他们可不是没有脑子的蠢货。”
“正是如此。而且我还收到了一条来自北方的消息,”莱恩公爵漫不经心地说,“今年的赫尔梅斯遭到了大量混合种邪兽的攻击,新圣城险些沦陷。目前还不清楚原因,不过看来今年的邪兽都是冲着圣城去的,西境这边不过是几条漏网之鱼。”
作为西境的主人,他的目光不只集中于这块偏僻之地,各大城镇都有安置多年的眼线,为他源源不断传递回各地最新的情报。北地的惨烈之战还不是重点,前几日,他收到了一封从断崖城寄来的密报,新王提费科和碧水女王嘉西亚在南境的雄鹰城爆发了激烈战斗——而根据之前的消息,提费科的队伍应该在一个月后才能抵达雄鹰城。
信里没有提到战斗经过,只记述了提费科从断崖城返回时,数千人的部队所剩无几,他甚至无力再像来时一般封锁道路。还有人看到雄鹰城燃起了冲天大火,腾起的黑色烟柱几乎和云彩齐平,周围城镇的居民都目睹了这一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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