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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着,来福带人飞奔而来:“少少少少爷!郎、郎、郎中先生来了!”
这郎中在镇上医术最好,常年给姜家看诊,是被来福硬生生从被窝里挖出来的。
他跑得气喘吁吁,药箱的盖子都翕开一半耷拉着,但给方屿处理起伤口来,手却稳如泰山。
先是倒了烈酒将伤口冲洗了三遍,洒上药粉,接着用烧烫的针穿线扎透皮肤,将被咬穿的肉皮缝合起来。
光是闻见针在肉上烫出的轻微焦味,一旁的姜天成就手心冒汗后背发冷。他紧张地去看方屿,却见他只是咬着牙,皱了皱眉。
“咬人的狗呢?”郎中忽然开口,打断了姜天成的发呆。
姜天成一愣,没懂找狗是什么意思。
方屿却听明白了,道:“先生,狗是家中养的,没有得疯病。”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郎中道,“最好是能将那狗打死,取出脑髓,涂在伤口上,如此才能更加稳妥。”
姜天成倏地站起来:“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打死它?!”
郎中朝姜天成一拱手,“姜少爷有所不知,被狗咬伤,是极有可能感染疯狗病的。这病需要些时日才会发作,病人常常并不知道自己得病,可一旦发作便是药石无灵,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将狗的脑髓涂于伤口处,方可保人万无一失。(注)”
姜天成呆立在原地,脸色十分难看。
一旁的来福听了,心里也跟着咯噔了两下。
少爷爱犬姜家上下皆知,现在要杀少爷的狗,岂不是跟要他的命一样?可是倘若不杀狗,说不准这方屿的命就没了……这可怎么办?
方屿看姜天成的神色,缓缓对郎中开口道:“先生,我……”
“杀。”
几人一惊,齐齐看向姜天成。
他紧攥着拳头,面庞苍白,狠狠咬了咬下唇,“如果真能救他的命,那就杀。我,我亲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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