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明是这季的最新款式。
又胶着了许久,他们仿佛都在等对方先开口。
这进退两难的局面,终于是吴先秋先让一步来缓解。他转身点起了烟,委顿地问:“风闲呢?”
叶筝跟着松了口气,他带上门,走下梯级,“他出去了,可能没那么快回来……要我跟他说一声么?”
“不用。”一根烟抽完,吴先秋偏过头,见叶筝穿得甚是休闲,手里拿着伞和零钱,跟从自己家门走出来一样。他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心思一沉,吴先秋用力搓了搓指尖,把香烟的滤嘴捏得变形,“你要去买东西?”他问。
“对。”叶筝跟吴先秋拉开了身位,那蒙蒙的雾团堵得他难受。他鼻子是闷死了,可耳朵清明着,听出了吴先秋埋在话音里的不高兴。叶筝以为是他没“请”人家进屋坐一坐,顺便泡杯茶、聊聊天什么的,所以惹得吴先秋心里不痛快。
可闲庭不是他家,他没权利私自把人请进家门。
抚心自问,叶筝看不出黎风闲和吴先秋之间的关系有多好,按理说他都能拿着闲庭的钥匙进出自如,吴先秋为什么还要按门铃?
退一万步说,就算黎风闲跟他有血缘关系,“私生子”也不是一个好头衔,谁能忍受这样的代称?叶筝理解不来吴先秋的不爽。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就当散散步。”吴先秋嗒一声弹开烟夹,又从里面叼出一根烟,不过这次他没点,光咬在嘴里解馋。
话说到这份儿上,叶筝不好拒绝,便答应跟他一起去。
杂货店在街尾,路程不远。吴先秋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把金属质材捂出温度,眺向远处的霞光问,“来闲庭是因为《幻觉》吗?”
他是从岑末那边知道的《幻觉》,因为这部电影,岑末和她的经纪人吵了一架。起因是经纪人不同意她接《幻觉》,理由一共两点。
第一,她是女配,以岑末现在的身份地位去演简昔年,跟做公益没区别。要是岑末有意进军大荧幕,他能找到更好的本子,何必接一个戏份不多片酬不高的配角来委屈自己?
第二,《幻觉》的制作班底全是来路不明的新人,看上去是为了冲奖才搞这么一部“文艺片”,以原著的大尺度,能不能拿到公映许可证和电审字号都成问题。别到时候过不了审,只能做海外发行,白白浪费岑末的精力。
于是经纪人以保持形象为由,替岑末拒绝了这个剧本。
想到后来发生的事,吴先秋眼皮轻跳一下。
夏楚楚家里开了一家小饭店,每天忙得不可开交。她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性格活泼开朗,但是由于家里的经济情况不太好......
七千年后,人类早已走向了宇宙,并且成为宇宙三大势力之一。科技的进步一方面使人类基因得到了优化,人类力量,智力,反应力等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另一方面贴身护甲...
“你这样的人该怎么改变?啊!”“只有死!”“跪下和我说话!”“你,没有资格,在我的面前,站着!”“…………”连续三十天霸占梦境的【世界之门】忽然成了真的。地球世界:老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第一个世界末世世界:倒卖资源,交易科技。第二个世界奴隶乱世:获取低魔力量,反攻末世。第三个世界仙侠世界:炼丧尸发家起步。修阴阳秘法逍遥。“……”一直到他确认自己无敌。什么,你问我要做什么人?老子,祖宗人!ps:纯爱战士速退。ps:主角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算不上坏人。...
阴郁偏执1x吊儿郎当直男0 钟雨X边阳 前校园,后成年(破镜重圆) —————— 钟雨的喜欢就像台风过境,边阳只觉得像下了一场瓢泼的暴雨。 可钟雨只是想靠近他的太阳。 注: 1.上本《舔狗》里的角色,剧情无关联。 2.写不来这本文案,纯心愿xp产物。 3.攻有点恋痛,想当受的狗,成年篇彻底放飞自我。...
《绯梦》绯梦目录全文阅读,主角是周知韵黎曜的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包含结局、番外。?《绯梦》作者:糯米甜糕总书评数:262当前被收藏数:1099营养液数:481文章积分:39,580,352文案大四那一年,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雨夜里,少年抱着膝盖,蜷缩在路边,眼神凶狠,戾气横生。仿佛她再靠近一步,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龇牙咧嘴的小野狗。不错。...
一百年前,修真门派千霞派与群妖在雾鸣山展开最终决战,最终战败。百年后,妖族横行势不可挡,而千霞派仅剩最后的几十名后人被困在雾鸣山无法逃离。法术失传,人员稀缺,面对漫山遍野的群妖乱舞,他们该如何逃出生天?(本故事为原创世界观下的公路冒险逃生流的玄幻文,双主角,无系统无穿越无重生,无升级无境界无后宫,群像慢热,全员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