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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真是后生可畏。这是嘉宾颁奖时对黎风闲说的话。
表演舞台搭得很高,方新元在台下看他,像其他人那样,用相同的角度仰望他。有别的参赛剧团在后排窃窃私语,一边打听黎风闲的来历,一边夸他的演出观赏性高,长得也漂亮,要是拿他当标准去要求剧团里的小年轻,怕不是个个都该收拾铺盖回老家了。
后续采访无趣至极,面对蜂拥而至的话筒,黎风闲一一应付下来。都知道他不擅长做这些事,但必要的情况下,他可以把它们处理好。
“喂!”方新元一脚踹在茶几上,茶杯杂物颠了下,哐一声,“你听没听我说话?”
“听了。”黎风闲一块块拾起地上的瓷片,攒着屯着扔进垃圾篓,到方新元边上时,他垂低睫毛,眼瞳跟着往下。
那样子有几分俯首帖耳的意思,方新元冷笑出声,心道听个屁的听了,犟得比死人还僵,他两条腿一让,搭到茶几上,懒得挪位置。
黎风闲捡起他脚下的几块碎片,掌心一不小心挨到尖锐的边缘,浑圆的血珠立刻涌了出来。方新元烦躁地揪了下头发,从茶几上捞过纸巾盒扔给黎风闲,“你弱智吗?非得拿手捡?”
黎风闲抽过一张纸按在伤口上,静了几秒,再开口,是很轻的声音:“你以前不是问我为什么想来闲庭吗?”他说,“我来闲庭是因为黎音。”
“妈的!”方新元真想撬开这货的脑子看看里面装的是哪国的水,“腿长自己身上想去哪儿去哪儿啊,黎音又不能把你绑回来,你怕个什么劲儿?”
“和你一样吗?”黎风闲面无表情问。
方新元顿了下,想起自己来闲庭是另类意义上的离家出走,而现在,他正用同样的方法怂恿黎风闲。他嗤了声,仰躺在沙发上,视线飘远,落到窗台一角:“你他妈懂个屁!”
换了几个姿势还是觉得别扭,方新元清一声嗓,磨出变声期特有的嘶哑感:“我的意思是你又不喜欢唱戏,为什么一定要留在闲庭?干点别的什么事儿不好吗?”
黎风闲与他视线相交,眼底一片清寂:“谁告诉你我不喜欢唱戏?”
夏夜的虫鸣海潮般涨大了,一浪一浪地钻进方新元耳朵,在这场单向且虚张声势的发泄里,他难得成为沉默的一方。
过了很久,方新元自嘲似的笑了声:“对,你喜欢,你喜欢唱戏。”他眼睛挑向黎风闲的脖子,问,“这样的也喜欢?你懂什么叫喜欢吗?”
这一次黎风闲没有再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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