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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锦辛僵了几秒,才发动了车。
一路无话,黎朔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最漫长的二十分钟。整个车厢里都是赵锦辛的气息,就连那轻微的一呼一吸听在黎朔耳朵里,都像擂鼓一般有力。
黎朔比赵锦辛更希望他们之前有个干净的开始,那样他就可以毫无保留地喜欢这个青年,挖空心思地对他好,为他们之间的激情而亢奋,可越是如此,赵锦辛这一耳光打得才格外、格外地疼。
两个人从亲密无间到形如陌路,原来可以这么简单、快捷。他黎朔过去的每一段感情,到结束的时候,即便有矛盾,也从来没有撕破脸过,毕竟是他喜欢过、给过他喜悦和陪伴的人,他愿意用更大的善意和包容来对待,唯独赵锦辛,把他的尊严踩在脚下,让他恨不能痛快地打一架。
他无法释怀。
就这样吧,在还没有走到更难看的境地之前,当机立断,潇洒的再见。
到了约好的地方,黎朔亟不可待地拉开了车门。
赵锦辛按住他的肩膀,倾身过来,贴着他的耳朵说:“宝贝儿,玩儿得开心。”
黎朔甩开他的手,下了车。
今天见的是他大学同学,名叫程胜,俩人相识多年,不仅同是圈内人,还是同行,所以交情不错,但由于他长期在国内,已经有两年没见过了。
黎朔一进餐厅,就看到坐在靠窗位置那个熟悉的身影,他过滤了一下心情,调整好表情,走了过去:“程胜。”
程胜抬起了头来:“哈,黎朔。”他站了起来,俩人重重地拥抱了一下。
黎朔拍了拍他硬邦邦的肱二头肌:“练得不错啊。”
程胜得意道:“脱了更不错,改天给你看看。”
程胜属于五官不算精致,但特别有味道的男人,单眼皮,高鼻梁,肤色较深,笑起来坏坏的,带点野性,是白人男孩儿最喜欢的亚裔典型,而黎朔喜欢东方人,所以俩人在口味上从来不想冲,革命友谊很坚固。
程胜把柠檬水推给黎朔:“回来怎么不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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